聚隆:聚隆公司99年現金增資普通股發放上市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9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
新台幣200,000,000元整,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10
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2701號函核准生效,並奉經濟部99年12月8日經授
商字第099012731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同意於99年12月28日換發普通股上市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
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715,977,960元整。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
幣200,000,000元整。
915,977,960元整。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增資新股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6.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
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7.增資新股發放及上市:增資新股之普通股訂於99年12月28日(星期二)發放
並於同日上市買賣。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發放方式
如下:(一)本公司股東於99年11月25日採用「帳簿劃撥」方式,將「股款
繳納憑證」劃撥入集保帳戶且尚未出售之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台灣
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自動於99年12月28日換發為普通股股
票,請貴股東持證券存摺逕赴該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登錄
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或親自簽名(簽名
者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現場親簽,
並攜帶身份證正本,郵寄者不接受辦理)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
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
鑑卡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俟相關
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郵寄
信箱:台北郵局11793號信箱)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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