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威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8年6月16日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屆期將不予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9 18:23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3/1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8/06/16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98年6月16日股東常會通過擬於新台幣600,000,000元,
計60,000,000股額度內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需求,得自股東會決議日起
一年內分次辦理之普通股私募案,將於99年6月15日屆滿一年,惟截至目
前為止仍未執行,剩餘期限內亦無辦理之計畫,擬到期不繼續辦理並於本
年度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如因資金需求,再依法定程序重提股東會討論通過
後發行私募有價證券。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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