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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曹興誠批檢濫權上訴 法務部:會嚴格監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09-12-22 10:58


聯華電子榮譽董事長曹興誠表示前新竹縣長鄭永金因涉司法案件,一二審已無罪定讞,但檢方還要上訴最高法院,他痛批檢察官簡直濫行上訴。法務部表示鄭永金違反政府採購法部分,一、二審雖判決無罪,但二審檢察官認為判決違背法令,所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絕無濫行上訴,法務部也會做好嚴格監督工作。(黃進恭報導)

曹興誠再度向檢方開戰,這次他說檢察總長偵辦扁案不力,但總統至今不肯更動總長,對此法務部表示依法院組織法第 66 條第 7 項規定,檢察總長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為四年。檢察總長在任期屆滿前,除有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之時, 總統始得依同條第 10 項規定重新提出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曹興誠又說前新竹縣長鄭永金的司法案件,一二審都獲判無罪,但檢方還要上訴最高法院,他認為三審制目的,是為保護百姓人權;但在台灣,卻經常被少數理虧卻氣盛的檢察官加以濫用。法務部表示鄭永金因涉嫌觸犯政府採購法及收受賄賂兩案件,目前在法院審理中, 違反政府採購法部分,一、二審雖都判決無罪,但二審檢察官認判決違背法令,所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又涉嫌收受賄賂部分,一審雖判決無罪,但檢察官認為法院判決尚有違誤,依法提起上訴,目前還在二審審理中。至於曹興誠本身涉及「和艦案」中,有關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雖一、二審法院判決無罪,但最高法院已撤銷原無罪判決,發回二審繼續審理,顯見檢察官上訴並非完全沒有理由,法務部也會做好嚴格監督工作,防範濫行起訴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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