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證券期貨業反洗錢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了監管機構及行業協會職責,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反洗錢義務等內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中國證監會已將是否建立有效反洗錢制度作為相關資格審查的重要內容。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為客戶辦理業務過程中,如發現客戶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證件或機構資料涉嫌虛假記載,或存在可疑之處的,應當拒絕辦理。
上述負責人介紹,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大力指導支持下,經過兩年多的起步和探索階段,證券期貨業的反洗錢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并已開始由大規模推動制度的建立向完善制度和工作有效性轉變。
據悉,自2007年10月證券期貨業正式納入反洗錢監管體系以來,中國證監會一直高度重視反洗錢工作,按照反洗錢法律法規和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職責,積極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組織行業開展建立行業反洗錢內外部工作機制;指導證券期貨業協會在金融行業率先制定并發布行業反洗錢工作和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標準等相關指引;穩步推進和完善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基本制度建設,清理規范賬戶,全面實現開戶實名制;積極推動將反洗錢工作有關要求納入證監會日常監管工作等8項反洗錢工作。
負責人介紹,我國證券市場賬戶規范工作已在2008年上半年按期完成目標,平穩有序地完成了1.2億個賬戶的清理工作,保證參與交易的賬戶均為實名對應的合格賬戶。同時,還要求期貨市場全面執行實名制開戶賬戶,并要求采集開戶人影像資料,對有效防范期貨市場的洗錢風險具有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負責人稱,中國證監會已將是否建立有效反洗錢制度作為相關資格審查的重要內容,并正在積極研究在行業準入、新設營業部或分支機構審批、高管任職資格審批及機構日常業務監管中加入有關反洗錢工作的相關要求,推動證券期貨金融機構將反洗錢工作落到實處。
負責人說,為進一步配合中國人民銀行做好證券期貨業反洗錢監管工作,切實落實反洗錢法律法規賦予中國證監會的反洗錢監管工作職責,有必要建立與反洗錢法律法規相配套的、并與證券期貨業特色相適應的監管制度。為此,中國證監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進一步完善行業反洗錢監管工作機制,提高監管資源配置效率,保證行業反洗錢信息渠道暢通,將反洗錢監管工作日常化、制度化,有效推動行業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律法規要求,維護證券期貨業平穩健康發展。
據介紹,《實施辦法》的框架設計共四章十九條。根據《實施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總部應當對分支機構執行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監督管理,根據要求向當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反洗錢工作開展情況。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按照反洗錢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建立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制度,并報當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在持續關注的基礎上,應適時調整客戶風險等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為客戶辦理業務過程中,如發現客戶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證件或機構資料涉嫌虛假記載,或存在可疑之處的,應當拒絕辦理。
此外,《辦法》還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建立反洗錢培訓、宣傳制度,每年開展對單位員工的反洗錢培訓工作和對客戶的反洗錢宣傳工作,加強反洗錢的預防和監控制度。每年年末,應向當地證監會派出機構上報反洗錢培訓和宣傳的落實情況。
據悉,在公開征求意見后,下一步將會根據根據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將《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后適時發布實施。(征求意見稿全文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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