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鉅科: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事項(依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6 16:57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99/03/16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東莞新旭光學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支應其營運週轉需求,由本公司提供等額背書保證,以取得銀行授信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9212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30702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881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8113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支應其營運週轉需求,由本公司提供等額背書保證,以取得銀行授信額度。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60.08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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