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利于民方能抑房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06 07:50
近日,北京土地拍賣市場地王不斷涌現,地王的中標者都是“中”字頭國企,那些民企則連繳納保證金參加投標的勇氣都沒有。每當央企和民企在同一市場上競爭時,就像是一場重量級拳手對輕量級拳手的不公平競爭。
據投資者報4月6日報道,近日,北京土地拍賣市場地王不斷涌現,地王的中標者都是“中”字頭國企,那些民企則連繳納保證金參加投標的勇氣都沒有。每當央企和民企在同一市場上競爭時,就像是一場重量級拳手對輕量級拳手的不公平競爭。這種景況在煤炭、鋼鐵、石化、航空服務等資本密集型的行業中都不同程度地顯現。
這些年由于經濟的高速發展,央企一方面從壟斷行業中獲得大量壟斷收益,另一方面則是大量的存量資產(特別是土地)獲得額外溢價,這些年常看到動輒幾十億元甚至上百億元的授信簽約儀式。獲得大額授信額度的央企要買值錢的硬貨,土地當然是最好的標的物。
一個企業要做“強”,需要有優秀的團隊、良好的管理制度、健康的企業文化、良好的創新能力等形成“核心競爭力”,從企業發展層面看,國企的制度安排并不具有做“強”的基因。國企不能做“強”,但并不妨礙其做“大”。“做強”需要的是內功,而“做大”則可借助外力。
近年來的一個趨勢是,大型國企紛紛從原來的壟斷行業向競爭行業擴展。特別是大型央企通過各類控股公司向外延伸,儼然是一個巨型的經濟八爪魚。上世紀90年代對國企的改革,形成的一個共識是:國企退出競爭性行業。
1995年~2005年,房地產行業基本是民營企業天下,競爭充分,市場環境也相對公平,房價上漲是一個緩慢漸進的過程。2005年以后,國企紛紛進入房地產行業。地產行業是一個資本密集型行業,大型國企憑借著強大的融資能力,迅速擴展。大型國企的進入,迅速改變了地產市場的游戲規則。
地產公司的盈利模式,從開發和提供適合市場的產品,變為囤地—改善資產負債表—融資—收割(套現)土地升值紅利。地產生意從產品生產的實體經營,演變為資本經營的虛擬生意。現在的地產公司,只要有錢,所有的操作工序包括設計、工程建筑、工程監理、銷售和物業,都可以外包。
3月18日,國資委宣布78家國企退出房地產業。但可以預見,短期內地產業的游戲規則還不會改變,“地王”還會不斷涌現,“面粉”還會貴過“面包”。
如果要改變這種局面,辦法其實很多。可以選擇的方案之一是法定(強制)分紅比例。如果每年強制國企將50%的盈利向國民分紅,每年的國民紅利將達5000億元。這部分紅利資金可以分別按比例注入:實名制的國民福利基金(最該實名制的項目)、社保基金、醫療基金、貧困基金、教育輔助基金等。
強制分紅制度有利于將“國有資產”轉為實實在在的“國民福利”,還可以有效約束國有企業盲目擴張的沖動。最重要的是增加國民福利,刺激有效的內需,促進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由投資驅動型轉變為消費驅動型。
第二個辦法是強制(立法)地方政府將一定比例的賣地收入投入廉租房和安居房建設。去年中國賣地收入為1.5萬億元,如果將該項收入的20%~30%,即3000億元~4500億元投入廉租房和安居房建設,一方面增加了城市房屋的有效供給,高房價將會得到有效抑制;另一方面將安居工程的投入變為政府的“硬預算”。
在香港不乏上億元或數千萬元的豪宅,房價問題之所以不會演變為社會問題,那是因為政府為近乎50%的低收入居民提供了廉租房和公屋。為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應定位為“準公共產品”,這應該是政府長期公共政策的方向。
此外,國企應該完全從地產競爭市場中退出,但是國企的房地產公司可以承擔起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開發和運營管理。國企應該定位為“準公共產品”的提供者,一如城市的水電公交系統的運營。
上述三條如能逐步落實,則“面粉價貴過面包價”將不會再現,房價將得以平抑。
(尹薇薇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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