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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成:公告董事會同意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8月20日 2009-08-21 02:43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98/08/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一、柯衣紹總經理二、吳盛銓財務長三、徐嘉勉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一、依法令及章程綜理公司一切業務。二、依法令及章程執行董事職務。三、依法令及章程執行董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依該公司委聘指派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一致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一、柯衣紹總經理二、吳盛銓財務長三、徐嘉勉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一、柯衣紹總經理:兼任(1)泰州聯成塑膠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二、吳盛銓財務長:兼任(1)泰州聯成塑膠工業有限公司董事三、徐嘉勉協理:兼任(1)泰州聯成塑膠工業有限公司董事(2)中山聯成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董事、(3)珠海聯成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江蘇省泰州市泰興經濟開發區新木路2號(2)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開發區沿江東二路1號(3)廣東省珠海市臨港工業區高欄石化區碧陽路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生產經營PVC及其相關產品(2)(3)同產銷DOP及PA。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皆為法人代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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