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假酒!產製劣酒最重將處7年徒刑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4)日審查菸酒管理法修正草案,未來酒中含有危害健康物質,或製酒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酒精都將處以5-7年刑期;此外,酒品強調療效保健,最重將處50萬元罰鍰。
財政部長李述德在修法報告中表示,在酒精管理方面,這次修法將明訂供製酒的酒精以符合國家標準為限,違規產製者,處以行政刑罰,維護民眾飲酒安全。而菸酒標示也嚴格規範,李述德說,以其他製造業者的酒品為原料加工產製的酒,不得標示原酒產地、風味及相關用語,並嚴懲將自產菸酒擅自標示為他人菸酒的行為。
最受關注的罰則部分,行政院版本規定,如果業者以不符合食用酒精國家標準的酒精類製造劣酒,將直接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這批劣酒又被驗出有危害重大人體健康的成分,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市面上可見某些本土產製的酒品標示或暗示「強身」、「延年益壽」、「顧筋骨」等用詞,這些修法也將嚴加禁止,違者可以處5-50萬元罰鍰。
財政部國庫署長黃定方說,酒品本來就不可以標示這些具有醫療保健或誇大不實的字眼,為免造成消費者誤信,這次修法將有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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