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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08
2.公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配合主管機關推動有價證券全面無實體發行政策,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擬將股票全面改採無實體發行,並完成全面換股作業,有關申請等作
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轉換無實體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實體股票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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