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紐案政府獲勝 外交部持續追款項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2010-05-10 21:51
兩岸網台北5月10日報導 台灣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醜聞案,新加坡高等法院判中華民國政府獲勝,政府可望金紀玖,金紀玖在「巴紐案」收受的建交款項2980萬美元,並扣押金紀玖在新加坡財產。
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晚間表示,凡涉及國人權益的法律案件,政府會堅持到底、捍衛立場。希望巴紐案能透過司法途徑在新加坡獲得解決,讓案情水落石出,也盼儘速將全數款項追回,外交部將根據判決儘快執行,追回款項。
當時代表政府提告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表示,這證明他當初的堅持是對的,他認為,判決結果澄清這件案件是巴紐建交公款,而非金紀玖在法庭上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和前國安會會秘書長邱義仁要金紀玖擔任兩岸密使的款項。
政府可再追回金紀玖在新加坡被查扣的600萬美元,吳思材在新加坡有存款300萬美元,再加上去年底已自新加坡匯回的152萬美元,總計可追回總款項2980萬美元的1/3。外交部表示,一定會把屬於中華民國的2980萬美元追回。
該案發生在黃志芳擔任外交部長任內,2006年8月時,黃志芳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和巴紐談判建立全面外交關係,9月時把2980萬美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當作建交款項,並在政府同意下才能動用這筆款項,不過黃志芳決定終止巴紐案建交後,金、吳卻拒絕還款。(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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