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罰款。鉅亨台北資料中心2012-05-07 19:57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4月30日對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2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投信連續三日賣超個股下一篇徐旭東怒嗆經濟部違法 將暫停一切在台投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