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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風未吹,樹未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證券時報) 2009-08-08 09:58


並非意在限制銀行放貸

銀監會8月3日發佈了八個對實施新資本協議相關指引的徵求意見稿,主要是根據巴塞爾委員會議近期發佈的《新資本協議框架完善意見》等文件對2008年9月發佈的徵求意見稿進行了相應修改,為推動中國順利實施新資本協議鋪路。我們認為,這是中國實施Basel II進程的正常一步。按照日程表,這八個文件在去年就開始徵求意見,通過業界與監管機構的交流處於不斷完善中。此次,重新發佈出來徵求意見是因為金融危機後,Basel 委員會針對危機中暴露出的問題對Basel II進行了修訂,因此銀監會也對原徵求意見稿進行了相應修訂,從而重新徵求意見。所以,從事件發展的背景上看,監管機構的目的並不是限制銀行放貸。

全面實施最早在2013年底

目前,並非所有的銀行都會受到新公佈的指引影響,只有工農中建交五家國有大銀行和招行、國開行等7家新資本協議執行銀行和自願執行該協議的銀行才接受這一指引。根據規劃,中國實施新資本協議的時間表如下:


1.銀監會在2009年將進行定量影響測算,評估新資本協議實施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影響;2.新資本協議銀行(包括工行、中行、農行、建行、交行、招行、國開行等七家銀行)從2010年底開始實施新資本協議。如果屆時不能達到銀監會規定的最低要求,經批准可以暫緩實施新資本協議,但不得遲於2013年底。3.其他商業銀行可以自願申請實施新資本協議,銀監會自2010年初開始接受新資本協議銀行的申請。4.商業銀行自獲得銀監會批准實施新資本協議之日進入3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商業銀行應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目前實行的計算方法)和新方法平行計算資本充足率。

新協議實施將帶來資本節約

新舊資本協議的差異主要是RWA計算中引入內部評級法。新資本協議的核心是在Basel I統一規定各項資產的風險係數(標準法)的基礎上增加內部評級法,可根據各銀行內部積累的不同評級貸款的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違約風險暴露以及有效期限等參數自行計算所需資本。從海外實施Basel II的經驗來看,採取內部評級法計算的風險加權資產(RWA)小於現行方法的計算,對資本充足率影響正面。

美國:根據2004年聯儲採用高級法對26家大型商業銀行的定量影響測試,資本的節約效應非常明顯。該測算結果表明,與現行資本充足率計算方法相比,根據高級內評法,26家大型商業銀行的監管資本要求平均下降了15.5%,超過半數的銀行資本要求下降幅度超過26%。

歐洲:普華永道2004年對歐洲各國銀行的調查顯示,大部分歐洲國家的商業銀行資本要求在實施新資本協議後均將出現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法國將下降24%。

日本:2005年,日本對36家擬實施新協議內部評級法的銀行進行了測試。結果表明,9家國際化大銀行依據初級內部評級法計算的最低資本要求比現行資本要求下降2.1%,其中5家如按高級內部評級法計算結果則下降0.3%。

印度:對印度商業銀行量化分析的結果表明,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實施引發印度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下降1.6個百分點,其中信用風險的資本上調0.7個百分點,市場風險的資本下調1.2個百分點,操作風險的資本下調1.1個百分點。

銀監會此次公佈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計算指引》徵求意見稿中的計算案例中,某銀行在現行規則下風險加權資產為90,在新規則下將下降至75水平,最低資本要求將從9.2降至7.8。即使第一年過度期平行計算的風險加權資產也將降至86.8左右,可相應節約資本。

限制次級債互持的影響較小

上市銀行持有的其他銀行發行的次級債券沒有超過核心資本的20%。銀監會近期表示了對銀行次級債大量交叉持有,導致風險並未有效分散到銀行系統之外的擔憂。根據規定,如果一家銀行持有的其他銀行發行的次級債超過核心資本的20%,那麼超過部分將會從資本中扣除。據我們與多家上市銀行溝通,由於2004年公佈的《商業銀行次級債權發行管理辦法》中第13條就已經規定了「商業銀行持有的其他銀行發行的次級債券餘額不得超過其核心資本的20%」,沒有銀行持有的次級債超過了核心資本的20%。

次級債仍有發行空間。截至2009年中期,銀行業總資產73.7萬億,總負債69.8萬億,淨資產估計在4萬億左右,按照20%計算,那麼銀行業可以持有的次級債在7000-8000億,而目前銀行體系持有的次級債在2500億左右。這意味著銀行業整體還有能力認購4000-5000億左右的次級債。如果考慮到銀行體系占認購量的50%,那麼次級債還有7000-8000億的發行空間。從上市銀行的計劃來看,扣除2009年已經完成發行的1800億,還有約2800億的次級債發行計劃,在規則的容許範圍內。

媒體最近頻繁報道銀監會將提高資本充足率標準至12%。我們認為,資本充足率指引提高到10%的可能性較大,到12%的必要性並不大。從2009年一季度的情況來看,僅浦發、民生和深發展的資本充足率低於10%,而這三家銀行均安排了核心資本補充計劃,如浦發增發不超過150億元,民生H股IPO融資約200億元,深發展向平安定向增發融資最多106億元。即使到2012年底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最低要達到12%,也只有浦發、民生、華夏等還需要進一步的資本補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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