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先調解 再訴訟 衛署推「醫療糾紛新法草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0-05 18:58


為改善醫病關係,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衛生署推出「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強調「強制調解」精神,未來在發生醫療糾紛時,當事人或家屬必須先到各縣市衛生局調解小組與醫院、醫師先行溝通,如果調解不成立,才能進入司法程序。 (吳霈蓁報導)

根據統計,台灣醫療訴訟案件逐年增加,平均每年多達五六百件,為了解決醫療糾紛訴訟,嚴重影響醫病關係,衛生署推出「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最快將在下週送到行政院審議。


衛生署簡任視察周道君說::「我們希望民眾能和醫療方多加溝通,所以在制度上我們先設計一個在訴訟前,醫病雙方能夠再有一個溝通的機會,但這樣的調解如果還是調解不成,當然最後還是會進入訴訟程序,這部份我們一定也會保障到民眾的訴訟權益。」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將來院內要做院內關懷、縣市要設醫療糾紛調解會,以先行強制調解為原則,並以「不究責」精神來做醫療事故補償。

另外,衛生署將也將提出醫療法第82條之1的修正,醫事人員因為執行醫療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才要負刑事責任。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