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企業: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6月18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6/182.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5.發行價格:考量法令規定及股票市場狀況,每股以新台幣17.5元溢價發行。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2,000,000股供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發行新股之80%計1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03.8961038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數之10%計2,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不得參與97年度盈餘分派外,餘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8/07/1113.最後過戶日:98/07/06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7/07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7/1116.股款繳納期間:1.員工及股東:98/07/17至98/07/232.特定人:98/07/273.催繳:98/07/25至98/08/26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98/06/18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台北富邦銀行高雄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港都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98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2.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3.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00,000,000元,業經金管會98年6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271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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