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科: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4 18:13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6元,金額為156,155,73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配發不足1元之差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分配之。
(2)俟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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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4 18:13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6元,金額為156,155,73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配發不足1元之差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分配之。
(2)俟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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