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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曹錦輝:經紀人冒代簽傳票 自己不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9-02 11:21


之前因為涉及職棒簽賭案,最後遭不起訴處分的前兄弟象投手曹錦輝,因為兩度被以證人身分傳喚都未到,原本到美國洛杉磯進行訓練的他,今天早上五點多一回到台灣,就被航警局欄下,直接移送板橋地院,並在上午九點召開審理庭,要求他說明兩次都沒有到庭的原因;法官在庭上詢問他是否有接到傳票,曹錦輝都表示沒有接到,由於他並沒有將老家的地址給法院,因此兩張傳票事實上都是由曹錦輝的經紀人李瑋川,用曹錦輝表哥的名字,在傳票上代簽,不過當法官詢問曹錦輝,李瑋川是不是他的親戚,曹錦輝否認,也表示沒有從經紀人方面得知兩次傳票,要求他必須要出庭的訊息,法官也詢問曹錦輝出境時間,曹錦輝表示自己是六月一號以觀光簽証前往美國,希望尋求打球機會;同時預計十月分再前往美國;法官也詢問曹錦輝願不願意今天同時勘驗相關物證,曹錦輝表示願意配合。

曹錦輝之前是因為涉及職棒簽賭案遭到板檢約談,後來檢方在起訴書中提到他接受組頭性招待,但因為沒有明顯對價關係,最後獲不起訴處分;不過因為職棒簽賭案錯綜複雜,調查過程中疑似有新事證,希望傳喚相關證人協助釐清案情,因此以證人身分再度傳喚曹錦輝到案說明,但他兩次都沒有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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