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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將采納新的淡倉申報制度 提高賣空透明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證監會1日表示,在考慮過市場意見及本地市場情況后,將設立淡倉申報制度,以提高香港賣空活動的透明度。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網站3月2日消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1日發表咨詢總結,表示在考慮過市場意見及本地市場情況后,將設立淡倉申報制度,以提高香港賣空活動的透明度。 


香港證監會在2009年7月31日發表有關提高淡倉透明度的咨詢文件,共接獲21份來自市場人士的回應。諮詢文件提出了兩個考慮方案,分別是加強現行的交易申報制度,以及設立新的淡倉申報制度。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先生(Mr Martin Wheatley)表示:“大額淡倉可能會影響市場的穩定性。實施淡倉申報制度,不但可配合香港穩健的賣空監管制度,亦有助全面了解市場上的賣空活動。”

在建議的制度下,如淡倉量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02%,或淡倉的市值達到或超過3,00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淡倉持有人便須每周向證監會作出申報,直至所持淡倉降至低于上述兩個水平為止。證監會將于接獲申報的一周后,以不記名方式公布每只股票的合計淡倉量。

此淡倉申報制度只適用于恒生指數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成分股,以及金融股和證監會指定的其他股票,衍生工具將不包括在內。

實施新的申報模式需要制訂附屬法例,證監會將于適當時候就此另行咨詢公眾意見。

(杜琰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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