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青:本公司99年盈餘轉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752,190元(股東紅利)轉發行新股675,21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9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1746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風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銅材、銅線、漆包線、漆包絞線、鍍錫線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矽鋼鐵芯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3.各種矽鋼製品(鐵芯、馬達軸心)之買賣業務。
4.鋼鐵材料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5.釸鋼片、矽鋼捲之買賣業務。
6.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業務。
7.廢五金粉碎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400,000,000元整,分為4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7,609,500元整,分為33,760,950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縣大寮鄉建民街3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44,361,690元,分為34,436,169股。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自98年度股東紅利新台幣6,752,190元轉發行新股計675,219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每持有1,000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盈餘轉發行新股20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登錄方式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参、本公司訂於99年10月25日為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10月21日起至99年10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10月20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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