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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莊瑞雄控便簽郝寫的 郝提刑事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北市新生高架工程案,民進黨北市議員莊瑞雄指控,遭收押的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持有的秘書處便簽,是郝龍斌市長所寫,郝龍斌今天(4號)下午正式委由律師,向地檢署遞狀,郝龍斌律師表示,依據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不實傳聞罪」、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郝龍斌下午對市議員莊瑞雄,提出刑事告訴。(林麗玉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指控,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遭檢調查扣的便簽,是台北市長郝龍斌寫的,郝龍斌市長說,事實的真相,議會秘書長王金德已經說得清楚,莊瑞雄以捕風追影的方式,所做的選舉操弄,他無法接受,下午委由律師,向地檢署遞狀,依據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不實傳聞罪」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對市議員莊瑞雄,提出刑事告訴。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市政可受監督、公評,不過媒體報導,莊瑞雄指字條是郝寫的,甚至議員以「說謊」、「欺騙民眾」和「想撇清責任」、「找人頂罪」、「串供」等用詞,都是不實指控,這樣含沙射影的說法,也是選舉操弄,唯有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北市府法規會也指出,莊瑞雄連續透過媒體散佈言論,已逾越合理評論範疇,涉及誹謗,已經構成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不實傳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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