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公告本公司更名(原名為永兆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新股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司民國99年5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案,並於經濟部99年6月3日經授商字第099011147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原名「永兆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股票簡稱「永兆」更名為「銘旺」,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2429」。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並於99年6月9日臺證上字第0990015367號函同意辦理全面換發新股票作業。
公告事項:
一、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30,000,000股(含私募股數125,241,893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1,300,000,000 元。
2.已於集中市場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 4,758,1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7,581,070元,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私募普通股股份總計 125,241,89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52,418,930元,採印製實體股票發行。
二、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本次全面換發新股票(已公開發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私募之股份則採印製實體股票發行),依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為 100%。
三、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有價證券全面換票基準日及股票換發日程相關作業:
1.有價證券全面換票基準日預定為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並自九十九年八月五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2.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至九十九年八月四日止停止辦理過戶。
3.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五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換領新股票手續: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1.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新股票,已公開發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私募之股份則採行印製實體股票發行),持有已公開發行之股份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於九十九年八月五日後持現股舊票、換發新股聲請書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九十九年八月五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並持換發新股聲請書辦理換發手續。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上市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若尚有歷年未領取股票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並檢附換發新股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六、股票換發處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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