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台:本公司訂定98年9月22日為除權息基準日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4日
符合條款: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98/09/022.發生緣由: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9/0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200,000元。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8,800,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不適用5.最後過戶日:98/09/1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9/1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28.除權(息)基準日:98/09/223.因應措施:依決議實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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