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寶科技: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價款專戶及存儲專戶行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7 13:26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7
2.公司名稱:川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辦理,
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並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
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8.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民國104年01月27日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新湖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華南商業銀行龜山分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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