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熠電子:本公司接獲昶泓投資有限公司等五人共同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已達最低收購數量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且公開收購期間已屆滿之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6 17:44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6
2.公司名稱: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1月26日接獲公開收購人昶泓投資有限公司代表通知,已達最
低收購數量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且公開收購期間已於104年1月26日屆滿,於公開收購
期間參與應賣之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為17,179,745股,實際成交數量
為8,000,000股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後次日起算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日,即104年2月2日前) ,將
收購對價支付予應賣人。
(二)方法:
現金對價支付方法: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匯款方式,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
倘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受委任機構將以禁止背書轉讓之即期
支票,以掛號郵寄之方式寄至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受委任機構之應
賣人地址。前述現金對價計算方式,扣除證券交易稅(千分之3)、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之應賣手續費(NT$20)、券商手續費(NT$20)、匯款匯費(NT$ 10)或郵
資(NT$ 25),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1元之部分捨棄)。
(三)地點:
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
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
地址。
二.應賣人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應賣股份將於民國104年2月2日前(含當日)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交割。
(二)方法:
已撥付入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將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元富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59200342584)撥付入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
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22樓。
相關事項請詳參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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