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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嘉禹國際獨立非執行董事辭任委任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董事會宣布,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

(i) 彭先生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兼薪酬委員會成員;

(ii) 梁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兼薪酬委員會成員;及

(iii) 史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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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禹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布,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董事會之組成有以下變動。

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兼薪酬委員會成員辭任

由於彭鋒先生(「彭先生」)其他事務繁忙,故彼已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兼薪酬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彭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并無任何意見分歧,且并無有關彼辭任之其他事宜須知會本公司股東。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就彭先生於任期內對本公司作出之寶貴貢獻致以謝意。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兼薪酬委員會成員

梁光健先生(「梁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成員兼薪酬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先生,42歲,為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彼持有(i)澳洲科庭科技大學(Curt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商業會計學(Commerce Accounting)學士學位;(ii)北京大學法律學士學位;及(iii)曼徹斯特城市大學(Manchester Metropolitan University)英國法律學士學位。梁先生過往受聘於多家國際會計公司,於審計及稅務方面積逾二十年經驗。梁先生現為香港執業會計師行范陳會計師行之合夥人。

梁先生於過去三年并無出任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任何公司之其他董事職務。

於本公布日期,梁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系,且亦無於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

本公司與梁先生并無訂立服務合約。梁先生并無特定委任年期,惟將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細則」)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退任及重選連任。梁先生將每年收取120,000港元,由董事會參考當前市況、彼之資歷及職責厘定。

梁先生之董事酬金將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每年審閱。

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會并不知悉且梁先生已確認,概無有關委任梁先生之其他事宜須知會本公司股東,亦無有關委任梁先生之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h) 至(v)條之規定予以披露。

委任執行董事

史理生先生,51歲,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史先生,於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八年擔任Drexel Burnham Lambert (Hong Kong)Limited之貴金屬業務經理兼首席交易員,并負責全權管理巨資大戶基金。於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零年期間,史先生擔任新澤西州Drexel Burnham Lambert TradingCorporation之助理副總裁,期內,彼負責管理約值100,000,000美元之黃金對沖基金。於一九九三年,史先生於許沂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根據前證券條例注冊之投資顧問及商品交易顧問)擔任高級投資顧問。其主要職責為全權管理約值100,000,000港元,供香港投資者投資的第三方基金AIM杠桿基金。於一九九四年,史先生創辦見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見成」),并自一九九四年起出任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注冊之投資顧問及商品交易顧問。於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間,史先生擔任見成之董事總經理兼首席基金經理,負責管理約值20,000,000港元之第三方基金卓駿中國金融穩定回報基金(Joint China FinancialSteady Return Fund)。於本公布日期,史先生為金榮亞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榮」)之投資總監及高級負責人員,該公司為已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注冊并獲授第4、5 及9類牌照之投資顧問及資產管理公司。金榮為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投資基金華保亞洲發展有限公司(「華保」)(股份代號:810)之投資經理。自二零零九年五月起,史先生主要負責管理該上市投資基金之投資組合及資金。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該基金之資產凈值約為94,000,000 港元。

自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期間,史先生為安利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9)之執行董事,該公司為一家投資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自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期間,史先生擔任上市投資基金中國金融租賃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金融」,前稱金豐21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12)之執行董事兼首席投資經理。彼主要負責就中國金融制定投資策略及管理其投資組合。除上文披露者外,史先生於過往三年期間并無出任任何上市公司之其他董事職務。

除上文所述者外,史先生於過去三年并無出任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之任何公司之其他董事職務。於本公布日期,史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系,且亦無於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

本公司與史先生并無訂立服務合約,而史先生并無特定委任年期,惟將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細則」)於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退任及重選連任。史先生將每年收取240,000港元,由董事會參考當前市況、彼之資歷及職責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會并不知悉且史先生已確認,概無有關委任史先生之其他事宜須知會本公司股東,亦無有關委任史先生之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 至(v)條之規定予以披露。

本公司致力提高其管理水平,將積極進一步物色合適專才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本公司將在委任新執行董事時另行作出公布。

董事會謹此熱烈歡迎史先生及梁生先加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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