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土地審批兩年未動工則視為無效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2009年9月3日 14:00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有關負責人稱,國土部要求盡快利用閒置用地,土地審批兩年未動工則視為無效。
據法制日報9月3日報道,國務院批准的城市建設用地,自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實施方案後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該部分土地的農用地轉用失效。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有關負責人2日表示,農用地轉用失效的征地要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告;同時將嚴肅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新建「小產權房」和高爾夫球場項目用地。
批而未征土地如何處理一直為社會所關注。該負責人稱,國土資源部的態度是,要求各地要制訂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方案。國土資源部將通過舉報等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以預審代審批、通過辦理臨時用地方式變相開工建設等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批少佔多等違法違規用地行為。
他透露,國土資源部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適當調整建設用地區位。這位負責人說,國務院批准的2007年、2008年度城市建設用地,至今未實施征地,但各種原因確需對原批准的建設用地區位進行調整的,且擬調整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不突破國務院批准的城市總用地和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三類住房」等民生用地面積不減少的條件下,允許適當調整。但是,城市人民政府應在申報實施方案時連同調整方案一併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核。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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