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請多用互聯網思維管理出租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1 12:26
■ 社論
只有政府監管“+互聯網”,而非讓新技術適應傳統監管路數,專車與當下的約租車行業問題才能得到更好解決。
10月10日,交通部公佈了《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新規甫出,引發廣泛解讀。
在上海頒發首張專車牌照后,輿論關注已久的國家層面專車管理辦法,就立馬露出“真容”,雖然是徵求意見稿,但從中不難窺見對專車的管理思路。
就新規而言,它明確在規範市場基礎上,給予專車“合法身份;還一定程度上開放了網絡預約出租車的數量管制,這必將對現在租車市場上的行政壟斷生極大衝擊。但在某些方面,它亦不乏改進空間。
第一,上述《指導意見》中提出了“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實行動態調整”,“建立動態監測調整機制,每年評估市場供求情況並及時調整運力規模”。事實上,當下信息技術極為發達,商業策略可以分鐘為單位進行更新,像淘寶的負載均衡更是以秒為單位。在此技術條件下,把每年一次的評估並調整出租車數量稱為“動態”,有些滯后。其實憑生活常識都知道,租約車需求所需的動態調整,應針對的是上下班高峰、雨雪天氣的峰值需求,以小時甚至分鐘為單位才能滿足消費者需求。這也可憑當下技術與市場對接去完成。
第二,此次新規明確,所有專車都須登記為運營出租車。可以料定,新規之下,平時偶爾開開專車的兼職私家車車主將會退出運營行列。而有些將性質變更為“運營車輛”的私家車,因強度並不大,是否當遵循現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中的8年報廢期限,此前也是輿論糾結的“點”。實質上,若基於對車輛運營安全性考慮,完全可借用網絡時代大數據思路,對車輛報廢里程數進行設置和監控。
從更大的範圍看,私家車在暇時間從事專車,分攤了車輛保養、折舊費用,正是共享經濟的本質。從此角度看,對網絡預約出租車的八年強制報廢規定,實際上把依托互聯網的共享經濟最關鍵的部分剔除掉了,有買櫝還珠之嫌。
第三,此次新規還規定:申請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應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互聯網最大特徵就是在地域上縮短了服務商與消費者的距離。淘寶在杭州申請執照,伺服器放在杭州,就能為遍佈大江南北的淘寶店主與消費者服務。可如果要求網絡平台方需在縣級地區申請執照,卻難免帶來審批層級過多的局面。相較之下,上海專車新政通過市級層面,直接對網絡約租車的資質審批和管理權限進行監管,更契合簡政放權本義。試想,若淘寶、京東等在每個縣都要辦個執照,那恐怕也難有中國互聯網今天的繁榮局面。
此外,在某些細節設計上,也可更多地遵循互聯網思維,利用新技術。比如讓專車裝計價器,在GPS廣泛應用的當下,其必要性實存疑。
李克強總理提倡萬創新,通過“互聯網+”改造傳統業來改善中國業結構。這就需要政策設計創新為其“護航”。相關部門在制定政策、實施管理時,也要把自身管理職責放在新的技術與市場條件下去思考,而不是讓新技術適應傳統監管路數。也只有政府監管“+互聯網”,互聯網+才能更蓬勃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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