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點初期的難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第一財經日報)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的出台意味著人民幣用於國際結算終於起步。不過試點初期可能遇到一些困難,而《辦法》在涉及資本項下的問題時仍然謹慎。
對手企業的難題
對於中國進出口企業來說,能在貿易中用人民幣支付是求之不得之事,這使其能完全規避匯率波動風險。目前的問題是對方企業對人民幣的接受程度。
「這可能是試點初期遇到的主要問題。」 興業銀行資金交易中心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說,其次的難題可能是境外企業如何獲得人民幣進行支付。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初期不會有很多企業接受人民幣結算。目前接受人民幣的境外企業一種可能是業務需要,另一種則是在與中資企業交易中處於弱勢,中資企業擁有貨幣選擇權和定價權。
「但這樣的企業顯然不多,因此開始時量不會很大,需要慢慢發展。」連平認為,相對於出口企業,進口企業在貿易中佔據更多主動性,因此在我國進口業務中人民幣結算的發展可能更快。
魯政委認為,《辦法》提供購匯、融資等幫助境外企業獲得人民幣的手段,因此以貿易信貸方式做人民幣貿易結算是最有可能被使用的方式。首先,這種方式不涉及人民幣出境;其次,在目前市場環境下,可以幫助企業管理境外企業信用風險。
就時機來看,美元走軟、人民幣相對強勢,為當下人民幣用於國際結算提供較好時機。連平指出,雖然目前人民幣對美元持續穩定,但中國經濟表現明顯好於其他國家,資本市場回暖也提供參與良機,人民幣仍有升值壓力,升值進程尚未結束。
清算模式無實質不同
對於獲普遍關心的清算模式,分析人士指出,《辦法》規定的兩種清算模式本質上沒有不同。
《辦法》規定,人民幣跨境清算可自由選擇兩種路徑:一是通過香港、澳門地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進行人民幣資金的跨境結算和清算;二是通過境內商業銀行代理境外商業銀行進行人民幣資金的跨境結算和清算。
連平指出,前者為清算模式,只需經中國銀行(香港)、中國銀行(澳門)兩家清算行,這是根據內地與港澳地區清算協議規定來實施的,這兩家銀行直接與中國人民銀行聯網,可以直接清算;後者是代理清算模式,即境外銀行通過境內銀行代理清算,而境內銀行清算中心都在中國人民銀行。
據瞭解,目前境內銀行除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外,還有廣州地區多家銀行都在試點範圍內。
連平認為,由於外資金融機構的積聚效應,業務的集中使上海更有優勢在未來成為人民幣結算中心。
《辦法》「較謹慎」
「《辦法》基本上將企業在貿易項下進行支付結算所需金融服務都考慮到了,」連平說,「但額度限制、服務範圍等還是限制在不大的範圍內,因此是比較謹慎的。」
他指出,從貨幣可兌換來說,允許境外企業進行貿易項下人民幣可兌換,實際上是將以往以境內居民為主要對象的貿易項下可兌換拓展到境外,但對資本項下人民幣可兌換沒有任何涉及。如,對於資金回流、投資金融市場等都無任何提及。
魯政委指出,沒有人民幣回流和投資渠道將是限制境外企業對於人民幣需求的主要障礙。在資本項目下仍嚴格管制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一些短期辦法,建立通暢的人民幣回流渠道。如境內外銀行可以建立合作機制,接受人民幣存款和自由兌換等,或建立委託理財關係,境外銀行可以委託境內銀行投資境內市場等。
連平還指出,《辦法》將境內人民幣資金控制在貿易項下,境外人民幣資金則主要控制在相關企業和銀行賬戶中,不允許企業和銀行出借資金,這實際上限制了境外人民幣拆借市場的發展,從而制約人民幣離岸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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