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化」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亞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715)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
一、該公司前因未能於98年2月25日召開之說明記者會釐清該公司當時在任之董事長葉斯應與該公司子公司亞化工業美國公司間之資金貸與計美金1,800仟元,及該公司擬興建光電大樓支付天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4 7,250仟元等案之相關疑慮,亦未能提供充分具體憑證佐證,顯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設計與執行存有重大疑慮,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情事,本公司已公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98年2月27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未於營業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完畢,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2款情事,爰對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二、證券代號及簡稱:(一)代號:1715(二)簡稱:亞洲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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