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TMC投資爾必達為策略聯盟 不違反WTO公平競爭原則
鉅亨網記者葉小慧 台北
美國DRAM大廠美光(Micron;MU-US) 擬透過美國政府,對日本、台灣政府施壓,抗議金援爾必達 (Elpida;6665-JP) 造成的不公平待遇,經濟部今(2)日表示,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 (TMC)投資爾必達,對於DRAM技術在台扎根有正面助益,而且屬於一般推動國際策略聯盟及合作的方式,並不涉及不公平貿易,也未違反 WTO公平競爭原則。
經濟部工業局指出,台灣DRAM業者過去經營模式,是取得國際大廠技術授權,進行代工生產,除缺乏自有產品開發技術及品牌通路外,每年尚須支付技術母廠龐大技術授權費用。
工業局表示,雖然目前DRAM價格回穩,台灣業者的資金缺口因而獲得舒緩,但如不從問題根本解決,下一波景氣循環時,這種供過於求、資金需求的問題還是會再次浮現。
經濟部自去年底擬定DRAM產業長期整合方向,為建立自主的DRAM產業,積極推動國內廠商與技術母廠的整合方案,在行政院核定後,在今(2009)年 7月21日公布「DRAM產業再造方案」,希望確保DRAM產業技術能於國內扎根、提升台灣DRAM產業未來的國際競爭力,以及確保政府投入資源效益最大化為原則。
工業局表示,公布「DRAM產業再造方案」後,TMC已經提出營運計畫書,目前正在進行審查中。工業局並指出,TMC 投資爾必達有助深化雙方合作關係,如雙方於後續合作項目能取得共識,對於政府推動DRAM技術在國內扎根的策略目標應有正面助益。
工業局強調,未來 TMC若投資爾必達,屬一般推動國際策略聯盟及合作方式,應無涉不公平貿易及違反WTO公平競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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