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泰興: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1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三重市興德路129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蓋妥原留印鑑後,親
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
(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99/04/16~99/04/27。
(3)受理股東提案場所:台北縣三重市興德路129號3樓。
(4)詳細公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公告查詢/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相關公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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