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生活

北市10/1起 逾期7天內停車費可在超商繳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7-30 10:04


許多民眾忘了在期限內繳交停車費,就必須在台北市87處公有停車亭繳交,無法就近到住家附近的便利商店繳費,相當不方便,為了便民,台北市停管處規劃,從10月1號開始,逾期7天內的停車費,也可以在便利商店繳交。(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現行的停車費繳交,如果是在期限內,包括有管理員在的公有停車亭、全省9000多處便利商店,都可以繳交停車費,不過如果繳費的8天期限過了,逾期的停車單,就必須台北市87處公有停車收費亭繳交逾期停車單,為了方便民眾繳交逾期停車單,停管處長張哲揚表示,停管處規劃從10月1號開始,逾期7天內的停車費,也可以在便利商店繳交。停管處長張哲揚表示,北市停車繳費單,一年有3000萬張,9成以上民眾都是到超商繳費,其中延遲繳費的單數達5%,也就是150萬張左右,數量相當多,希望從10月份開始,民眾在便利超商,也可以繳交逾期的停車單。至於民眾如果還是沒有補繳,停管處匯寄發催繳通知單限期繳費,並加收工本費50元;催繳後還是逾期未繳,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以處300元罰鍰、並且追繳停車費。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