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佳必琪:佳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增資配發股東紅利新台幣(以下同)58,999,210元及資本公積88,498,820元,合計147,498,0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4,749,803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七月十二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6024號函核准在案,另分配現金股利44,249,412元,每股0.3元。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佳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腦軟硬體及其週邊設備、電子產品及零件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2、通信設備、運動器材、手工藝品、電器產品、機械、五金、建材、家具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3、代理國內外廠商前各項有關產品之投標、報價、經銷業務(期貨除外)。

4、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

5、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6、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7、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8、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9、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0、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1、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2、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13、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4、F106030 模具批發業。

15、F206030 模具零售業。

16、CQ01010 模具製造業。

17、I501010 產品設計業。

1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已辦理登記實收資本額為1,474,980,400元,已發行股份147,498,040,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一七六號九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日期:訂立日期:81/5/2;最近一次修章日:99/6/15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22,478,430元整,分為162,247,84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1.以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配發股東紅利新台幣(以下同)58,999,210元及資本公積88,498,820元,合計147,498,0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4,749,803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比例分配,盈餘每仟股配發40股,資本公積每仟股配發60股,合計每仟股配發100股。

2.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拼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同放棄。並其無法拼湊畸零股,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配股配息率發生變動時,已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增資新發行之股份,依規定不印製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 變更登記後30日內撥入各股東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集保帳戶中,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4,249,41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3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預計於99年9月10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各股東。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99年8月25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8月21日起至99年8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8月20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伍、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辦理集中過戶手續者,本公司將依集保公司交付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