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對力拓案作出一審判決 胡士泰等四人分獲7至14年有期徒刑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力拓案一審判決,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七年不等。
據新華社3月29日報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下午對力拓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四人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七年不等。
(王靜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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