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勝: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6 18:34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6
2.增資資金來源:98年度未分派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428,649股
4.每股面額:NTD10元
5.發行總金額:NTD14,286,49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4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股份,
股東得自行歸併成一股,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
逾期未申請歸併者以現金分派至元止,並統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充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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