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天能源集團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董事會欣然宣布,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刊發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以批準建議授出購股權及建議更新一般授權的普通決議案均已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投票表決方式獲正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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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此提述昊天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刊發的公告及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刊發的通函(「通函」)。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的詞匯與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的投票結果如下:
普通決議案 票數(概約百分比)
贊成 反對
1.批準、確認及追認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 586,777,020(83.27%) 117,900,000(16.73%)
日向本公司執行董事馬立山先生授出購
股權,以按行使價每股股份0.80港元認購
20,000,000股股份。
2.批準、確認及追認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 586,777,020(83.27%) 117,900,000(16.73%)
日向本集團的員工以及馬立山先生的配偶
李麟女士授出購股權,以按行使價每股股份
0.80港元認購6,000,000股股份。
3.批準、確認及追認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 586,777,020(83.27%) 117,900,000(16.73%)
日向本公司主要股東及本集團的員工李少
宇女士授出購股權,以按行使價每股股份
0.80港元認購19,000,000股股份。
4.向本公司董事授出一般授權以發行、配發及 586,777,020(83.27%) 117,900,000(16.73%)
出售本公司額外股份。
由於超過50%之票數贊成以上第1至4項各項決議案,因此有關決議案均獲通過。
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為2,209,359,197股股份,其中,誠如通函所述,645,614,078股股份賦予其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但僅可於會上投票反對第1至3項決議案,而645,214,078股股份賦予其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但僅可於會上投票反對第4項決議案。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擔任投票表決的監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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