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控樂金侵權 要求禁止樂金手機銷美
鉅亨網編譯呂燕智 綜合外電

樂金的智慧型手機。(圖:樂金官網)
《彭博社》周三(29日)報導,索尼(Sony Corp)(SNE-US)(6758-JP) 控告南韓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 (066570-KR)侵權,並試圖禁止樂金將手機銷往美國。
索尼周二(28日)向洛杉磯聯邦法院,以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申訴。ITC有權禁止侵犯美國專利的商品進口,而聯邦法院則可作出罰金懲處。目前ITC手邊正在處理的智慧型手機市場競爭案,多達10餘件。
索尼指稱,樂金生產的Lotus Elite、Neon、Remarq、Rumor 2以及Xenon手機,在未經授權的狀況下,使用了索尼的專利技術。此外,樂金的藍光DVD播放器業也被控侵範索尼專利。
索尼向聯邦法院表明的8項遭侵權專利中,包含電話簿顯示、方向鍵以及訊號傳輸方式等。
依照往例,ITC通常會在15個月內完成調查並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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