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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亞食品: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98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盈餘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0元整,計85,231,215元;另提撥68,184,970元整轉增資,每股面額10元,發行新股6,818,497股,即每股股票股利0.8元。後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2431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糖果、巧克力、餅乾、月餅、西點、麵包、糕餅等食品之製造加工買賣。2.冰品、乳製品、食品罐頭及飲料、果醬、巧克力醬、果汁、蜂蜜之製造加工及買賣。3.麵粉、麥粉等榖製粉及麵條、粉絲、速食麵等製造加工及買賣。4.糧食加工、農產加工品、冷凍食品、冷凍麵糰及脫水食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5.糖、味精、醬油等調味品及各種食用動植物油之製造加工及買賣。6.畜牧及農場之經營。7.美容、美髮、新娘化粧、結婚攝影及新娘禮服之製作出租之業務。8.代理菸酒之銷售買賣。9.男女成衣、服飾品、化粧器材、皮衣皮飾品、一般日用品、陶瓷器等之買賣。10.土產之製造及買賣。11.餐廳業之經營。12.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13.前各項有關產品之代理、報價及投標。14.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為85,231,214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52,312,14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店市寶興路45巷8弄3號5樓。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得連選連任。

(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於65年6月8日,96年6月15日第17次修訂。

(七)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增資發行新股6,818,49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後:1.按配股基準日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2.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併湊,併湊不足時其所餘股份,由本公司膱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3.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20,497,110元整,分為92,049,71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股票發放日期: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三、本次現金股利新台幣85,231,215元,每股分派新台幣1.0元正。

(一)擬訂於99年8月26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以滙撥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發放,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郵資及匯費由股東支付。

(二)現金股利金額在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

四、訂定99年7月21日為現金股利除息暨除權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為99年7月17日起至99年7月21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99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58280)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至99年7月16日郵戳日期為憑)

五、配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訂,規定自95年7月1日起增資發行股票應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若 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維護股東權益。

六、茲將本公司民國98、97及96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公告於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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