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國際股

香港擬推新沽空申報制度 觸發點低於紐倫 有過度監管之嫌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香港是金融海嘯期間未有禁止沽空或實施其它緊急限制措施的少數市場之一,香港沽空監管制度也因此贏得國際讚譽,市場指當局對沽空監管拿捏得當。不過,證監會本月初公布的新沽空申報制度卻引發市場質疑聲,認為新制度的申報觸發界線遠低於紐約或倫敦水平,有過度監管之嫌,業界建議證監會就此再度諮詢市場。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接受香港《文匯報》書面訪問時表示,知悉市場對於沽空申報的觸發界線持不同觀點,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市場具有不同特性,不可簡單比較,證監會制訂觸發界線時有充分考慮香港市場的特性。


證監會於本月 2 日發表提高淡倉 (空倉) 透明度的諮詢總結,其中建議落實新的淡倉申報制度,規定若淡倉量達到或超逾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的 0.02% ,或市值達到或超逾 3000 萬元 (以較低者為準) ,淡倉持有人需在下周第 2 個交易日或之前向證監會申報,直至所持淡倉降至低於上述兩個水平為止。證監會將於接獲申報的一周後,以不記名方式公布每隻股票的合計淡倉量。此前,香港的披露要求是當持股票好倉至逾 5% ,才需要就所持逾 1% 的空倉權益作披露。

諮詢報告中提及的海外市場的淡倉披露觸發界線都遠高於本港。以英國為例,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 (FSA) 於 2008 年 9 月起施行的臨時淡倉披露規定,觸發水平是公司已發行股本的 0.25% 。 FSA 正建議將上述規定改為常設性質,並將觸發界線定為 0.5% 。而證監會收到的 18 份回覆中,建議的觸發界線最低水平為已發行股本的 0.25% ,最高水平為 2-5% ,即最低水平都與證監會所建議的 0.02% 相差甚遠。

其中代表高盛、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等 12 間金融機構的年利達律師事務所指出,新申報機制不見得能達到預期的監管目標,反而可能給市場帶來沉重的運作成本;而代表對沖基金的另類投資管理協會則認為,香港現有的沽空監管制度已健全,本港需要避免為了改變而改變的行為。

對於證監會在諮詢總結中採用了已發行股本的 0.02% 或 3000 萬元的觸發界線,這一水平未於該會的諮詢報告中提及,亦並非回應者的建議,身兼國際證監會 (IOSCO) 沽空委員會主席的韋奕禮於書面回覆中解釋指,採用這一標準是為從相對和絕對量上網羅大部分的大額淡倉;有些市場參與者建議將淡倉申報的觸發界線定為 0.25% ,但他們必須要了解的是證監會建議中的淡倉披露制度並不包括衍生產品,與部分海外市場不同。韋奕禮早前曾通過新聞稿表示,他認為大額淡倉可能會影響市場的穩定性。

證監會於諮詢報告亦提及,香港的匯報界線不應高於紐約及倫敦現時採納的水平,即已發行股本的 0.25% ,因基於 2009 年 2 月對 320 間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的分析,有 36% 的貸出股票佔市值比率低於 0.25% ;以及根據 2007 年成交額顯示,香港的賣空交易佔成交額比率以及淡倉量佔市值比率均遠低於倫敦及紐約。

不過,有「股壇長毛」之稱的 David Webb 在其網頁撰文指有關建議令香港與國際脫軌,並強烈呼籲立法會議員反對通過新淡倉申報制度。他稱,透過過去 18 年的觀察,發現香港監管者要麼是放棄諮詢的改革提議,要麼是實施比諮詢建議嚴格得多的改革,如今次的申報觸發界線就比諮詢建議的嚴格 12.5 倍,質疑證監會是否迫於外界壓力。據其網頁上開設的投票專欄, 167 個投票中只有 7.2% 支持證監會決定,而最多人 (46人或27.5%) 支持 3% 的界線設定。

有份參與諮詢、並建議將申報界線設在 2-5% 的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不能說很驚訝於證監會的決定,只是他們設定的水平與公會的建議有一定差距。她稱,現時判斷證監會的總結正確與否仍為時尚早,但認為證監會應就申報淡倉的觸發界線再次諮詢市場,因這一水平並未在諮詢報告中提及,市場無法清晰了解證監會的理據和釐定標準。

海外市場的淡倉申報界線:

英國:2008 年 9 月臨時制度下,淡倉申報界線為已發行股本 0.25% ;已建議將淡倉披露設為常態,界線為已發行股本 0.5% 。

美國:適用於戶口持有股票市值達 1 億美元,申報界線為已發行股本 0.25% 或 100 萬美元。

新加坡: 2008 年 11 月發表諮詢,建議淡倉申報觸發水平是 1% 。

法國: 2009 年 2 月發表諮詢,建議淡倉申報界線為已發行股本 0.25% 。

歐盟:建議淡倉超過已發行股本 0.2% ,須對監管機構申報;超過 0.5% ,須公開申報。

日本:建議界線為已發行股本 0.25% 。

澳洲:建議界線為已發行股本 0.01% 或者是 10 萬澳元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