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花旗證券:本公司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將債券交易成本計算由加權平均法改為先進先出法,截至100年12月31日止未產生會計原則變動之實際累積影響數,與原預估一致,謹報請 備查。鉅亨網新聞中心2012-02-22 16:37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01/012.發生緣由:配合債券交易系統更換,本公司於101年1月1日變更債券投資之成本計價方法由加權平均法改為先進先出法計算成本及處分損益,並經金管證券字1000055767號核准。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01年02月22日董事會提報此項會計原則變動截至100年12月31日止未產生應認列之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川寶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案下一篇立碁電子:公告本公司第十二次買回公司股份期間屆滿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