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錸德科技: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更正)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1-22 14:58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01/212.公司名稱: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快速拓展新世代藍光光碟產線,擬購買機器設備一批,以五億元為上限。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熒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大陸地區凱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投資案。下一篇龍邦國際: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去年度每股盈餘之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