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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公布,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日期為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的臨時股東大會通告所載的有關選舉及重選董事及監事的決議案,已於臨時股東大會上以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及第四屆監事會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舉行首次會議,通過若干決議案。
董事會公布丁衛平先生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起終止出任本公司公司秘書,惟彼將會在本公司內擔任其他角色及職責。本公司已委任于曉春先生代替丁先生出任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生效。聯交所已豁免本公司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17條及19A.16條的規定,由于先生獲委任日期起三年,惟須遵守若干條件。
董事會亦公布郭天先生獲委任代替黃棟先生出任為本公司的授權代表(即接受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并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生效。
刊發與上市規則有關的公告及其他文件的本公司網站亦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起由http://travelsky.wsfg.hk更改為http://travelsky.today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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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臨時股東大會上通過的決議案
茲提述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有關選舉及重選董事及監事的通函(「通函」)。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詞匯與通函所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
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
董事會公布,臨時股東大會已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舉行。日期為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的臨時股東大會通告(載於通函內)所載的有關選舉及重選董事及監事的決議案,已於臨時股東大會上獲股東以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賦予持有人有權出席并於臨時股東大會投票贊成或反對決議案的股份合共為1,950,806,393股,即本公司100%全部已發行股本。在該等1,950,806,393股股份中,概無任何股份賦予持有人有權出席但於臨時股東大會上僅可就決議案投反對票。
本公司已委任本公司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點票監察員,以監督臨時股東大會的點票程序(見附注)。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股數
(占表決股數
總數百分比) 表決股數
普通決議案 贊成 反對 總數
1. 考慮及批準推選或重選(如適用)董事
加入第四屆董事會:
(a) 重選徐強先生為執行董事 1,565,985,852 1,519,000 1,567,504,852
(99.90%) (0.10%)
(b) 重選崔志雄先生為執行董事 1,565,985,852 1,519,000 1,567,504,852
(99.90%) (0.10%)
(c) 重選肖殷洪先生為執行董事 1,565,985,852 1,519,000 1,567,504,852
(99.90%) (0.10%)
(d) 重選王全華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1,563,901,852 3,538,000 1,567,439,852
(99.77%) (0.23%)
(e) 重選羅朝庚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1,565,985,852 1,519,000 1,567,504,852
(99.90%) (0.10%)
(f) 推選孫玉德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1,565,985,852 1,519,000 1,567,504,852
(99.90%) (0.10%)
(g) 推選張鈺明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1,567,502,852 2,000 1,567,504,852
(100.00%) (0.00%)
(h) 推選周德強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1,567,502,852 2,000 1,567,504,852
(100.00%) (0.00%)
(i) 推選潘崇義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1,567,502,852 2,000 1,567,504,852
(100.00%) (0.00%)
2. 考慮及批準推選或重選(如適用)監事
加入第四屆監事會:
(a) 推選曾毅瑋女士為股東代表監事 1,565,483,852 2,021,000 1,567,504,852
(99.87%) (0.13%)
(b) 重選喻龑冰先生為股東代表監事 1,567,502,852 2,000 1,567,504,852
(100.00%) (0.00%)
(c) 重選饒戈平先生為獨立監事 1,567,502,852 2,000 1,567,504,852
(100.00%) (0.00%)
附注:
有關投票結果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香港執業會計師)負責監票,其工作僅限於應本公司要求的若干程序,將本公司準備的匯總表中投票的結果與本公司收回并提供予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香港執業會計師)的投票表格作出比較。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香港執業會計師)就此執行的工作不構成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閱聘用準則或香港核證聘用準則而進行的核證聘用,其執行的有關工作,亦不對相關的法律解釋,投票權利事宜承擔任何核證責任。
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及第四屆監事會監事
在本公司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批準後,董事會欣然宣布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起,(i)徐強先生、崔志雄先生及肖殷洪先生已獲委任為第四屆董事會的執行董事;(ii)王全華先生、羅朝庚先生及孫玉德先生已獲委任為第四屆董事會的非執行董事;(iii)張鈺明先生、周德強先生及潘崇義先生已獲委任為第四屆董事會的獨立非執行董事;(iv)曾毅瑋女士及喻龑冰先生已獲委任為第四屆監事會的股東代表監事;及(v)饒戈平先生已獲委任為第四屆監事會的獨立監事。
董事會亦欣然公布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舉行職工代表會議後,李曉軍女士及肖巍先生已自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舉行之臨時股東大會結束時獲委任為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新委任董事及監事履歷如下:
董事
執行董事
徐強先生,四十八歲,本公司董事長及執行董事,畢業於航空航天部第一研究院,并獲得博士學位。一九九零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九年五月,徐先生於航空航天部、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先後擔任工程師、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十三所副所長、所長等職務。自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五月,徐先生任職於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先後擔任第一研究院院長助理、副院長、第十研究院院長及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總工程師職務。自二零零七年五月起,徐先生擔任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總經理及黨委副書記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五月起,徐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之執行董事及董事長。自二零零八年八月起,徐先生兼任本公司黨委副書記職務。徐先生現亦擔任本公司之附屬公司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民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中航信凱亞(北京)置業有限公司董事。
崔志雄先生,四十九歲,本公司執行董事,研究生畢業於中央黨校世界經濟專業并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獲南開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崔先生於一九七六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九年九月在部隊服役;一九八九年九月至一九九三年二月,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先後任副主任科員,機關團委副書記、書記;一九九三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在共青團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工作,先後任副書記、書記,并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任中央國家機關青年聯合會主席(其間: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掛職任甘肅省委副秘書長,兼任甘肅省嘉峪關市委副書記);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今,在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擔任黨委書記職務;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擔任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八月起,兼任本公司黨委書記職務。自二零零八年十月起至今,崔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之執行董事。
肖殷洪先生,四十七歲,本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擁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於中國航空業擁有逾二十年的管理經驗。一九八四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十月,肖先生於中國民航計算機信息中心任職,曾先後擔任應用室副主任、信息室主任、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肖先生於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期間擔任本公司第一屆董事會之執行董事。肖先生自二零零零年十月起至二零零八年八月擔任本公司副總經理,自二零零八年八月起擔任本公司總經理,自二零零八年十月起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之執行董事。肖先生現亦擔任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天信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廣州民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青島民航凱亞系統集成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民航信息科技公司董事及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非執行董事
王全華先生,五十五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大學畢業,彼於中國民航業擁有近三十年管理經驗。王先生自一九九一年六月加入中國南方航空公司。自一九九八年六月起任職於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本公司發起人股東),歷任規劃發展部總經理、總裁助理及副總裁。自二零零二年十月起擔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及自二零零三年三月起擔任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為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之附屬公司)之董事。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起王先生當選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之非執行董事及副董事長。二零零四年三月,王先生由董事會委任為第二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起,王先生連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之非執行董事、戰略委員會之委員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之委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王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副董事長。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二及第三分部的規定向本公司披露的權益,及王先生為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的雇員。
羅朝庚先生,五十九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於一九七零年加入民航業,具有一級飛行機械員職稱。羅先生於一九七零年八月至一九七二年八月任民航蘭州管理局教導隊飛行機械員;一九七二年九月至一九八九年三月任民航第八飛行大隊飛行機械員;一九八九年三月至一九九四年八月任中國西北航空公司西安飛行大隊副政委、政委、黨委書記。羅先生於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六年十月任中國西北航空公司飛機維修廠黨委書記;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任中國西北航空公司飛機維修基地黨委書記及副總經理;一九九七年三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任民航西北管理局副局長。羅先生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任云南航空公司總經理、民航云南省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任云南航空公司總經理及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九月羅先生兼任中國東方航空云南公司總經理。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兼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為本公司發起人及主要股東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之附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今任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副總裁、黨組成員。自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羅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副董事長及戰略委員會之主任委員(主席)。自二零零七年六月起,羅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之非執行董事及戰略委員會之主任委員。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二及第三分部的規定向本公司披露的權益,及羅先生為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的雇員。
孫玉德先生,五十六歲,畢業於中國民航學院(現稱中國民航大學)經管系。一九七二年進入中國民航工作,曾任民航太原航站副站長、寧波航站站長、中航浙江航空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二零零二年十月起任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副總裁兼浙江分公司總經理,自二零零四年九月起任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為本公司發起人及主要股東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之附屬公司,股票代碼:0753香港;601111上海;AIRC倫敦)副總裁,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兼任山東航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兼任山東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九年五月任中國航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中國航空集團公司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二及第三分部的規定向本公司披露的權益,及孫先生為中國航空集團公司的雇員。
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鈺明先生,五十七歲,香港注冊會計師及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香港銀行學會、內部審計師協會(美國)、合并及收購顧問委員會(美國芝加哥)、特許會計師學會(英格蘭與威爾士)及香港證券專業學會等的會員。張先生於一九八七年畢業於澳門東亞大學,獲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以前,張先生曾擔任普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助理審計員及高級會計師,并為劉張馮陳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自二零零五年一月起,張先生擔任香港富勤會計師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張先生於二零零九年六月起擔任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票代碼:1618)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周德強先生,六十八歲,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畢業於南京郵電學院。自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一九九四年十月,周先生擔任安徽省郵電管理局局長,於一九九四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先後任郵電部、信息產業部副部長。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總經理,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年十二月擔任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票代碼:0728)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為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現任中國通信學會理事長、海峽兩岸通信交流協會名譽理事長、中國神華集團公司外部董事、中郵普泰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潘崇義先生,六十四歲,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畢業於上海理工大學。一九六八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四年十月,潘先生曾任哈爾濱汽輪機廠副廠長、哈爾濱市輕工業局局長、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自一九九四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四月,潘先生擔任哈爾濱動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票代碼:1133)副董事長兼總經理。一九九七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潘先生曾任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中國電工設備總公司總經理。二零零五年至今,潘先生先後出任中國浦發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鐵通集團公司外部董事、中國房地產集團公司外部董事。
監事
股東代表監事
曾毅瑋女士,三十八歲,畢業於廈門大學,獲碩士學位。曾女士自一九九三起任職於廈門航空有限公司計財部,歷任計財部財務處副經理、經理,并自二零零四年四月起升任廈門航空有限公司計財部副總經理至今。
喻龑冰先生,三十三歲,畢業於中國民航學院(現稱中國民航大學),主修計算機應用,畢業後即加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發起人股東)計算機中心,自二零零零年五月起又任職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自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喻先生擔任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統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自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喻先生擔任海航集團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總經理,并擔任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自二零零七年十月起至今,喻先生兼任海南百成信息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自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喻先生擔任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執行總裁助理。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起,喻先生擔任海航旅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兼首席信息官。自二零零七年一月起,喻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之監事。
獨立監事
饒戈平先生,六十二歲,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北京大學港澳臺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并於武漢大學、外交學院、華東政法大學等中國多個大學任兼職教授。饒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港澳臺法律、國際法等。饒先生亦擔任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獨立董事。饒先生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起擔任本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之獨立監事,并於二零零七年一月連任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之獨立監事。
職工代表監事
李曉軍女士,五十四歲,高級經濟師,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於中國民航業擁有逾二十年管理經驗。自一九八三年三月至一九八八年五月,李女士任職於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北京管理局計劃處。彼自一九八八年五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擔任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計劃處之副處長及處長。李女士於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八月擔任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人事教育司企事業人事處之處長。李女士自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八月擔任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及黨委副書記。自二零零二年九月起,李女士擔任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本公司發起人股東)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自二零零八年八月起兼任本公司黨委副書記及紀委書記職務。李女士為本公司第一屆董事會之執行董事,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起任本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之監事并擔任主席之職,并於二零零七年一月連任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之監事及主席之職。
肖巍先生,三十九歲,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擁有工程碩士學位。肖先生自一九九五年四月加入中國民航計算機信息中心(本公司發起人之一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之前身)。自二零零零年十月本公司成立之時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於本公司曾任網絡部工程師、黨群工作部副主任、主任以及本公司之附屬公司瀋陽民航東北凱亞有限公司總經理。自二零零八年十月起至今,肖先生擔任本公司紀委(監察)辦公室主任。
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上述本公司第四屆九位董事和五位監事:
(1) 將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為期三年;
(2)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并無於本公司及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亦無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前三年內在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3)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關連;
(4)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概無於本公司及聯營公司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擁有任何權益(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及
(5) 董事及監事的薪酬將由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經參照現行市價、其職務及工作經驗厘定,主要如下:
(A) 執行董事徐強、崔志雄、肖殷洪沒有董事袍金及花紅。彼等作為本公司的全職雇員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監管機構不時修訂的規定取得與其崗位相應的薪酬,其薪酬包括工資、福利、養老保險及企業年金等,以及根據本公司業績及財務狀況發放的酌情獎金,有關薪酬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監管機構不時修訂的規定,視其業績、資歷、崗位、職務等因素而厘定的;
(B) 非執行董事王全華、羅朝庚、孫玉德沒有董事袍金及花紅;
(C) 獨立董事張鈺明、周德強、潘崇義,每人每年度董事袍金人民幣12萬元(含稅),沒有花紅;
(D) 職工監事李曉軍、肖巍沒有監事袍金及花紅。彼等作為本公司的全職雇員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監管機構不時修訂的規定取得與其崗位相應的薪酬,其薪酬包括工資、福利、養老保險及企業年金等,以及根據本公司業績及財務狀況發放的酌情獎金,有關薪酬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監管機構不時修訂的規定或本公司崗位薪酬制度,視其業績、資歷、崗位、職務等因素而厘定的;
(E) 股東代表監事曾毅瑋、喻龑冰沒有監事袍金及花紅;及
(F) 獨立監事饒戈平,每年度董事袍金人民幣6萬元(含稅),沒有花紅。
除上述(A)-(F)所述外,全體董事監事在為本公司提供服務期間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承擔,并享有本公司購買的董事及高管責任保險。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新一屆全體董事及監事而言,概無其他事項需提請股東垂注及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的任何規定并無須予披露的其他資料。
董事會謹此向離任的董事曹光福先生、易永發先生、袁耀輝先生及蔡敬金先生,和離任的監事杜紅鷹女士、高京屏女士,對彼等於任內為本公司提供的服務致謝。
於第四屆董事會會議通過的決議案
董事會欣然宣布:其議決(其中包括)選舉徐強董事出任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委任肖殷洪董事連任本公司總經理;委任榮剛先生、王瑋先生、孫涌濤先生、朱曉星先生及黃源昌先生連任本公司副總經理;委任孫涌濤先生擔任本公司財務總監;委任李勁松先生擔任總法律顧問,上述委任的有關任期與第四屆董事會任期相同。同時,董事會亦委任張鈺明董事、周德強董事、潘崇義董事組成新一屆審核委員會,并委任張鈺明董事擔任審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主席);委任周德強董事、張鈺明董事、潘崇義董事、崔志雄董事及王全華董事組成新一屆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任周德強董事擔任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主席);委任徐強董事、王全華董事、羅朝庚董事、孫玉德董事、崔志雄董事及肖殷洪董事組成新一屆戰略委員會,委任徐強董事出任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主席);委任徐強董事、崔志雄董事及肖殷洪董事組成執行委員會,委任徐強董事出任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主席);上述各委員會委員的任期與其董事任期相同。
於第四屆監事會會議通過的決議案
本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選舉李曉軍女士(職工監事)連任第四屆監事會主席。
公司秘書變更
董事會公布丁衛平先生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起終止出任本公司公司秘書,惟彼將會在本公司內擔任其他角色及職責。丁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并無意見不合,并無有關上述變動的其他事宜須予提呈股東垂注。
董事會謹藉此就丁衛平先生於任內所提供的服務致謝。
本公司已委任于曉春先生代替丁先生出任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生效。聯交所已豁免本公司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17條及19A.16條的規定,由于先生獲委任日期起三年,條件為:
(a) 該期間內,將會委任廖佩儀女士為聯席公司秘書,并將協助于先生獲得「相關經驗」(定義見上市規則第8.17(3)條),以履行彼作為本公司公司秘書的職責。廖女士為根據上市規則第8.17(2)條的規定擁有相關專業資格的合資格人士。如果廖女士不再為于先生提供協助,則該豁免將會被立即撤回;及
(b) 本公司將會於豁免期結束時通知聯交所,而聯交所將會重新研究該情況。本公司將需要以聯交所滿意的方式展示出于先生已取得上市規則第8.17條所界定的相關經驗,以致毋須進一步獲得豁免。
于曉春先生,四十二歲,於一九八九年七月大學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系統工程系,主修管理工程,於二零零二年三月獲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于先生自一九八九年七月加入中國民航計算機信息中心(本公司發起人之一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之前身)以來,至今在中國民航信息業(本公司所屬行業)工作已逾20年,有著豐富的管理經驗。于先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十月擔任中國民航計算機信息中心市場部副主任,自二零零零年十月本公司成立之時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先後擔任本公司市場部副主任、離港部總經理,以及市場部副總經理等多個職位,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擔任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規劃發展部總經理,并自二零零九年七月起至今擔任本公司規劃發展部部長。于先生現亦擔任本公司之附屬公司云南民航凱亞信息有限公司董事和西安民航凱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廖佩儀女士,三十二歲,香港執業律師。彼於香港大學獲得法律學士學位及專業證書課程。廖女士亦於清華大學獲得中國法學專業第二學位。廖女士於處理上市公司合規事宜及企業合并與收購交易累積豐富經驗。廖女士現為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聯席公司秘書。
授權代表變更
董事會亦公布郭天先生獲委任代替黃棟先生出任為本公司的授權代表(即接受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并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生效。
建議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會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通過決議案,建議因應本公司注冊地址變更,以及增設總法律顧問,修改本公司章程如下:
(1) 將第三條中的「公司住所:中國北京市海淀區科學院南路2號融科資訊中心」及「電郵編碼:100080」,分別變更為「公司住所:中國北京市順義區後沙峪鎮安平街31號」及「郵政編碼:101308」。
(2) 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段原文為:
「公司設副經理若干名、財務總監一名,協助經理工作。副經理、財務總監由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現改為:
「公司設副經理若干名、財務總監一名、總法律顧問一名,協助經理工作。副經理、財務總監、總法律顧問由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上述修訂內容預期會提交即將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或股東周年大會(以較早者為準)上供股東審批,有關會議的詳情,本公司將適時向股東發出通函。
網站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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