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內部監察長:SEC起訴高盛時點“可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9-23 12:00
SEC內部監察長科茨表示SEC起訴高盛時點可疑,此前他報告稱SEC一再錯失識破“龐氏騙局”良機,目前SEC等監管部門正對金融業展開大量調查。
綜合媒體9月23日報道,美國證交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下稱SEC)內部監察長科茨(H. David Kotz)22日表示,SEC對高盛(Goldman Sachs Group Inc.)提起欺詐訴訟時點“可疑”。
2010年早些時候,共和黨議員要求科茨對SEC如何做出4月起訴高盛這一決定進行調查。高盛案終以7月高盛支付5.5億美元達成和解。這起訴訟稱高盛在出售名為Abacus 2007 AC-1的按揭證券過程中有不法行為,當時正值參議院民主黨審議金改法案。
就在同日,SEC公布科茨撰寫的1份嚴厲報告。報告認為,SEC一再錯失識破基金經理斯坦福(R. Allen Stanford)70億美元“龐氏騙局”良機;09年,斯坦福遭聯邦大陪審團起訴。
22日,科茨在參議院銀行委員會(Banking Committee)聽證期間被問及高盛案起訴時點時答道:“認為這是場巧合顯得過于輕信。現在我無法給出結論,但起訴時點可疑。”
在高盛案過程中,SEC否認有任何政治聯系并表示時點不受與該案無關因素影響。21日,SEC拒絕置評。
科茨上述評論與其此前對SEC對斯坦福監察問題的調查結果相符。在SEC備受指責的執法部門改革已顯進步的節骨眼上,科茨這番言論將SEC置于尷尬境地。
21日,SEC在揭露投資陰謀方面的劣跡再被提起。一些受挫議員敦促金融監管部門加快對有不法行為的高管和董事的檢控進程,他們抱怨對這些引發或加劇金融危機人員的懲罰行動耗時過長。
參議員考夫曼(Edward Kaufman)表示:“我知道司法部、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下稱FBI)、SEC都很努力,它們審查了無數交易、面談了大量證人、并研讀了數百萬頁文件。但在華爾街高管和董事級別人員、即那些將國家推向金融崩潰邊緣的人員檢控工作方面,我們幾乎沒有看到進展。這是為什么?”
司法部、SEC、FBI官員為其工作提出辯護;他們已對低層按揭經紀商、按揭公司CEO及華爾街投行大量立案。
此外,SEC已對內部交易立案,其中一案涉及大帆船集團(Galleon Group)創始人拉吉拉賈拉南(Raj Rajaratnam),該案已有數十人認罪,拉吉拉賈拉南否認有不法行為。
司法部刑事司司長布羅伊爾(Lanny Breuer)表示,公眾看法才是真正挑戰。
布羅伊爾表示,司法部已將大量資源投入復雜調查工作,這些調查評審耗時但仍在頑強開展。迄今設立的所有刑事案件都涉及不良公眾披露,“到了最后,這就會有區別。”
SEC執法部門主任庫薩米(Robert Khuzami)表示,在諸如按揭證券等復雜領域內,立案一大阻礙是披露往往在銷售文件(offering document)中。
據SEC統計,自09/10財年(始于09年10月)以來,SEC民事立案634件,罰款9.68億美元,向投資者發放20億美元。庫薩米表示,這些數據未能“反映我們已立案件的廣度和復雜性。”
司法部表示,09年10月至2010年6月間,近3,000名被告因金融欺詐被判入獄。2010年迄今,司法部已立的刑事按揭欺詐案數量較07年增長1倍以上,新的企業欺詐案也已激增。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下稱FDIC)監察長正對227起銀行破產案展開調查。
不過,那些常被稱作危機元兇的高管迄今很少遭遇刑事指控。
例如,在經過2年調查后,司法部與SEC放棄對美國國際集團(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下稱AIG)前高管卡薩諾(Joseph Cassano)調查,其原因是無法證明卡薩諾有不當行為。另外,在針對2名前貝爾斯登(Bear Stearns Cos.)對沖基金經理的陪審團審判中,聯邦檢察官亦遭失敗;這2名經理被控在向投資者解釋投資方法時有欺騙行為。
FDIC副監察長吉布森(Fred Gibson)表示:“迄今檢控工作尚未直面這場危機。這非常耗時。”吉布森與FBI合作調查金融機構犯罪行為。
FDIC監察長目前負責227起案件,較一年前增加近20%。
現任及前任監管部門官員表示,迄今刑事案件數量較少原因之一是:此次危機中發生的諸多重大災難更可能系過度冒險或錯誤決策所致,而非犯罪行為。
SEC前執法部門主管麥克盧卡斯(William McLucas)表示:“這種環境下最大挑戰之一是,系統性故障范圍非常廣泛。在我看來,找出一兩個人或六七家企業來負責、也就是外界普遍希望的這種做法并不可行。一些案件可能存在違規行為。但在所有案件中,你都能或應將人送進監獄嗎?很可能不是,但這沒有滿足問責需求。”
司法部官員表示,該機構已找到大量按揭欺詐和投資欺詐行為,但這些行為并不等同于外界認為的高級別瀆職行為。
美國檢查官正為按揭貸款公司Taylor, Bean & Whitaker創始人法卡斯(Lee Bentley Farkas)審訊做準備。法卡斯被控欺詐19億美元進而導致自己公司及殖民銀行(Colonial Bank)破產。政府機構仍在清點損失。
法卡斯否認存在不法行為,其代理律師表示,法卡斯正為審判做準備。
此外,FDIC已對涉嫌職業責任的印地麥克銀行(IndyMac Bank)破產立案。7月,該行4名前高管被控向明知可能無法還款者提供貸款。FDIC尋求3億美元賠償,但這些高管否認有不法行為。
(刁力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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