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創新:更正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7 11:50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12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和新小客車租賃(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金融機構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6252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52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3968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65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融資額度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建新小客車租賃(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金融機構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6252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4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1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174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7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子公司取得融資額度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752319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135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116.22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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