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翰實業:修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臨時會開會地點及新增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重要管理辦法討論案、補充說明整體背書保證總額訂定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17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9/12/1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134號頂樓(R樓)
4.召集事由:
(1) 報告事項:說明整體背書保證總額訂定情形。
(2) 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2席及具獨立職能監察人1席案。
(3) 討論事項:
a.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b.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重要管理辦
法。
(4)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11/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12/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15日寄發各股東,屆時仍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
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18-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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