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百股東會禁開 遠東:董事、監察人目前均合法行使職權
鉅亨網記者王以慧 台北 2012-06-29 09:30
原定於今(29)日召開股東會的太百公司受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聲請人太平洋建設子公司豐洋興業得於繳交1億元擔保金後,禁止召開,SOGO經營權之爭難解,但遠東集團仍強調,目前太百董事及監察人目前均得合法行使職權,不受影響。
太百昨(28)日受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因議程性質上並非需緊急決議事項,為免法律關係趨於複雜,聲請人豐洋興業得於繳交1億元擔保金後,禁止相對人遠東集團徐旭東、黃晴雯等人以太百董事會名義召開股東會。同時,現任董事黃晴雯、徐旭東、王孝一、黃茂德、井上哲與監察人王景益在8月4日前,也不能用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董事會名義,召開股東常會或股東臨時會。
對此,遠東集團強調,豐洋興業在該聲請中,請求禁止本公司現任董事與監察人行使職權,遭法院駁回,且法院裁定中說明,太百董事及監察人徐旭東等6人自92年2月組成董事會迄今,帶領公司轉虧為盈,豐洋興業也受有股利分配的利益。因此,太百董事及監察人目前均得合法行使職權,不受影響。
而太設則表示,豐洋興業聲請禁止召開太百29日股東常會的理由,主因為遠東集團對太流公司的40億增資,已遭經濟部撤銷,並將太流資本總額回復為1000萬元,因此太流自2000年11月以後相關公司登記,均失其效力,以此錯誤事實作為基礎,太流法人代表指派或改派所的有關太百公司第9屆、第10屆、第11屆董監事不具合法性,依法不得召開董事會,因此,股東會也屬自行違法召集。
太設表示,太百經營權爭議,仍有待太流臨時管理人自行召集太百公司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才可望逐漸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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