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9 15:33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紅利--股票(每股配發0.3元):11,371,010元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配發0.7元):26,532,37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另發放董監酬勞-配發現金:1,400,000元
二、員工紅利-配發現金: 2,200,000元
三、俟101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定訂除權及
除息基準日分派之
四、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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