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纖: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庫藏股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0 14:30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1/20
2.減資緣由:轉讓股份予員工
3.減資金額:新台幣41,790,000元
4.消除股份:4,179,000股
5.減資比率:0.25%
6.減資後股本:16,592,822,91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經100年12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買回目的為轉讓股份予員工。
(2)本公司買回期間自100年12月19日至101年1月2日止,共計買回4,179,000股,
自買回日期逾三年未轉讓員工,應辦理股本註銷。
(3)擬訂於104年1月21日為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之註銷減資基準日,
並依法定程式向經濟部提出資本變更登記申請,經核准後再辦理股票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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