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亞:本公司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430,000股及員工股票紅利17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盈餘(含員工股票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8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3731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99年10月14日經授商字
第099012291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東亞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3.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4.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5.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6.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7.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8.F401010國際貿易業
9.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0.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1.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1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7號7F-2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3年12月12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99年6月15日。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含 員工認股權憑證2,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15,000,000元,分為7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430,000股 (係自九十八年度之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 幣14,300,000元轉增資),及員工股票紅利1,929,500元,其發行股數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新台幣11.35元計算,計發行新股 170,000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股票紅利以現金發放;共發行新股1,600,000股。上述增資發行之新股皆為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之普通股。
2.新股發行條件:股東股票紅利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31,000,000元整,分為73,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十)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訂於99年11月3日(星期三)發放,茲將發放方式說明如下:
1.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新股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
2.非經由帳簿劃撥配股之股東,屆時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股票匯撥事宜。
(十一) 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64,350,000元,每股無償配發0.9元。預計於民國99年11月0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銀行匯款或抬頭劃線加註「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掛號郵寄,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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