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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三星仍有翻盤機會 上訴結果或一年半後出爐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直觀察三星和蘋果專利糾紛的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布萊恩·洛夫指出,蘋果的推斷是,任何購買三星品的人都會購買一款蘋果有而三星卻沒有的品,但這卻忽視了那些對三星品牌忠誠的用戶,或者是用戶的運營商並未提供蘋果的品。

三星與蘋果的專利大戰遠沒到說完結的時候。


8月25日,三星發表聲明稱,美國聖何塞聯邦地方法院陪審團的裁決並非是最終裁決,也不是全球其他法院正在審理的三星官司中的最終裁決,並表示將尋求向該法院法官高蘭惠駁回裁決的可能性,如果失敗將上訴至更高一級的法院。

誰失敗,誰上訴。這一點三星和蘋果的律師或許早已心中有數。

《華爾街日報》援引多名專利律師的話稱,三星向高蘭惠申訴的內容將包括如裁決缺乏理由,或者是不被證據支持。專利律師克里斯托弗·卡拉尼認為,多數情況下,法院不會准許這些請求,但考慮到三星的損失,“或許值得這麼做。”

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另有一種觀點是,三星的上訴將重於陪審員如何計算這些蘋果的損失。此前蘋果提出的25億美元賠償要求是以三星在美國市場銷售額,乘以三星毛利率而得出。

一直觀察三星和蘋果專利糾紛的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布萊恩·洛夫則指出,蘋果在訴訟中的推斷是,任何購買三星品的人都會購買一款蘋果有而三星卻沒有的品,但這卻忽視了那些對三星品牌忠誠的用戶,或者用戶的運營商並未提供蘋果的品。

洛夫此前就曾表示,認為蘋果在計算損失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按蘋果的說法,三星售出了2270萬台使用蘋果技術的智能手機、平板電腦。蘋果律師麥克爾希尼說,自2010年6月以來,這些設備的銷售額達81.6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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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陪審員裁決三星屬於“故意”侵犯蘋果專利,高蘭惠有權要求三星三倍賠償蘋果,並且替蘋果支付訴訟費。外界估計,雙方的訴訟費在1000萬至2000萬美元,但也有律師認為整場訴訟雙方支付的費用可能高達5億美元。

Kaye Scholer律所的智慧財產權律師阿蘭·費什指出,決定法官或者上訴法院如何判決損失的理由並不是金額,而是如何計算損失的那些證據。“上訴法院通常會維持陪審團的決定,不是經常,但是通常(會這麼做)。”

禁售三星品的公利益損害考量

此外,是否下令禁售三星品的權力並非掌握在陪審團手中,而是由法官高蘭惠決定。

《華爾街日報》稱,高蘭惠或許會考慮禁售三星品對“公利益”損害多大。卡拉尼稱,或許蘋果到時會“幫一把”,“我們這裏說的是智能手機,不是公需要源源不斷獲得的一種重要藥劑。”

按照三星的說法,如果高蘭惠不能推翻此前陪審團的裁決,三星將上訴至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洛夫稱,聯邦上訴法院有50%的概率會推翻陪審團的裁決,這對三星來說是個好消息。

《華爾街日報》認為,三星的爭論點可能在於,在蘋果獲得iPhone和iPad專利前,這些設計就已經存在。此前,高蘭惠拒了將蘋果iPhone抄襲索尼的元素列為證據,否則這將大大削減蘋果專利的合法性。

還有一種可能性是,蘋果和三星討論一種新的解決方式——三星同意支付10.5億美元中的一部分,放棄上訴,將一部分品撤出美國市場。

據了解,上訴法院通常將這些專利案指派給一個三人小組的法官來庭審。

內布拉斯加州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克里斯托爾·謝帕德估計,有可能耗時數個月來處理該案件,並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內解決。

謝帕德稱,法官會注重一些實質性的問題,尤其是這些專利如何被廣泛利用等,而最終如何解決將取決於誰來審理該上訴案,最近聯邦巡迴法院的一些法官在這問題上出現了分歧。但謝帕德也認為,最終官司不會出現在最高法院上。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聯邦巡迴法院此前已經通知高蘭惠,重新審視其不出台初級禁售令的決定。“聯邦巡迴法院本質還是維護陪審員的裁決。”卡拉尼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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