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針對地球公民協會於99年10月18日發布「警告!台塑仁武廠污染失控已達停工標準!」新聞稿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0/18
2.公司名稱: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地球公民協會發布新聞稿
6.因應措施:
針對地球公民協會於99年10月18日發布「警告!台塑仁武廠污染失控已達停工標準!」
之新聞稿,為免混淆視聽,本公司謹提出說明如下:
本公司仁武廠自99年4月28日由環保署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高雄縣政府
即成立專家小組,專責處理審核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事宜,本公司目前正依
專家小組審核通過之緊急應變計畫進行污染移除等應變工作。
依新聞稿內所附之2008~2010年後勁溪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濃度趨勢圖所示,
TVOC濃度較高之期間均為豐水期,經比較每年豐水期之TVOC濃度趨勢,2010年之TVOC
濃度已明顯較前兩年下降,表示廠內污染已獲得有效控制,並未持續擴散到後勁溪,
顯見本公司投資5.39億元進行相關污染源之整治、斷源及阻絕等改善措施已發揮效益
,並非如環保團體所述仁武廠之污染已失控。
目前本公司已依高雄縣政府專家小組決議依法進行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預定於99年
11月15日前提出「調查評估計畫成果報告」送審,待審查通過後再提出污染整治計畫
書送審,並以100年2月13日前通過整治計畫之核定為目標,本公司將依法儘速進行仁
武廠整治工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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